《北京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5-02-12 10:15

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和更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并通过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逐级上报至农业农村部,实施在线备案管理。
第九条 畜禽定点屠宰证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内容格式,以及屠宰代码编码规则,由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
畜禽定点屠宰证有效期限3年。
第十条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将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悬挂于厂(场)区的显著位置。
第十一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变更屠宰畜禽种类或变更生产地址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重新申请畜禽定点屠宰资质;变更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名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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