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5-02-12 10:15
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第七条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设立畜禽(牛羊鸡鸭)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用水供应条件;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检疫检验室以及低温储存、清洗消毒、畜禽屠宰等设施设备和运载工具;
(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四)有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五)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六)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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