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5-02-12 10:15
品凭证,应当包含动物检疫证明编号等信息。
第十八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对召回的产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并向区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第四章 生产管理
第十九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级消毒剂、包装材料和专用运载工具,并制定相应使用管理制度。
畜禽产品应使用封闭、冷藏或者设有吊挂设施的专用车辆,不得敞运,运输畜禽和畜禽产品的运载工具不得运输有碍食品安全的物品。
第二十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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