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3 10:03
营注水牛肉的商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925元并处以罚款44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藤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辖区内的牛肉摊档进行执法抽检。经检测,刘某某等经营者经营的牛肉的水分项目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藤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提示
牛肉作为人民群众广泛普遍食用的肉类,在老百姓菜单中占据重要位置。经营注水的牛肉,在危害食品安全的同时,更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严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