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3 10:03
案例一:梧州市长洲区某凉茶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4年7月15日,梧州市长洲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上级部门《关于移交案件材料的函》,该函载明苏某某及童某某在长洲区合伙经营的梧州市长洲区某凉茶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2024年9月23日,因梧州市长洲区某凉茶店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梧州市长洲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吊销该店营业执照、小餐饮登记证以及苏某某、童某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及《广西壮族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