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23期)
日期:2025-01-02 11:56
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天英副食商店
  招牌名称:兰州牛肉拉面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周口店大街
  当事人不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北京晓食代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晓时代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月华南大街19号院
  当事人未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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