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2 11:56
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天英副食商店
招牌名称:兰州牛肉拉面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周口店大街
当事人不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北京晓食代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晓时代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月华南大街19号院
当事人未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