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纠治校园餐饮问题典型案例(第十九期)
日期:2025-01-02 11:51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
  典型意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规定对每餐次或批次的易腐食品成品进行留样,并做好记录,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使用清洁的专用容器和专用冷藏设施进行储存,留样时间应不少于48小时,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不少于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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