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纠治校园餐饮问题典型案例(第十八期)
日期:2025-01-02 11:42
泉市矿区某幼儿园的复用餐饮具进行了抽检,现场取样两批次(杯子、大碗)。根据检验报告,两批次检验结果均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于2024年10月24日,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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