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51期)
日期:2024-12-30 16:05
究院,安徽徽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四、滁州市来安县今日食品超市销售的洋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十五、安庆桐城市朱一鸣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汪丫鱼(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六、安徽省徽品堂土特产有限公司(合肥)销售的、标称黄山市筱苏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生酥(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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