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24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2期)
日期:2024-12-30 15: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百麦迪烘焙店销售的红枣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一)乌兰察布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河南牧牛庄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萨姆草莓酸奶,脂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晓林牛肉干店销售的、内蒙古正蓝旗利锋乳制品厂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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