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典型案例
日期:2024-12-27 09:25
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现场无法提供健康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羊山新区分局当场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供稿:餐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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