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27 09:25
,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某餐饮单位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正在从事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未佩戴口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信阳市羊山新区某餐饮单位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
2024年7月30日,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羊山新区分局在某餐饮单位检查过程中发现,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