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199号(关于防止巴勒斯坦蓝舌病传入我国的公告)
日期:2024-12-26 15:38
  近日,巴勒斯坦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西岸地区(West Bank)发生蓝舌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巴勒斯坦输入反刍动物及其相关产品(源于反刍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巴勒斯坦的反刍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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