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48期)
日期:2024-12-26 15:36
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东阳市吴宁孙庆平副食店销售的水晶柿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八)宁波市鄞州姜山作安炒货店销售的柿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九)东阳市吴宁徐勤副食店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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