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4年 第2号)
日期:2024-12-26 14: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4年 第2号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已经农业农村部2024年11月25日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韩 俊

  2024年12月13日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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