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畜牧兽医局负责人解读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
日期:2024-12-26 14:50
》逐项细化了具体材料要求,包括生产用水水质检验报告、屠宰间和急宰间工艺平面图及工艺说明、相关设施设备和运载工具清单、技术人员花名册及健康证明等;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审查情况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意见作出许可决定。
  三是建立歇业、停业和复产报告制度。为掌握定点屠宰厂(场)生产状况,统筹做好区域内生猪产品供应,《规定》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歇业、停业的,应当提前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因客观原因难以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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