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4期)
日期:2024-12-24 14:42
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安康万友水果蔬菜商贸有限公司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康市利丰农科贸有限公司委托汉阴鸿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利丰牌秦巴红薯粉条,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大荔华惠乐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荔县安仁建军蜂业经销部生产的大力老成蜂蜜牌枣花蜜,1批次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四、宝鸡市渭滨区永盛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陕西吉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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