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24 14:40
(生产日期:2024-5-5),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甘肃驰华商贸有限公司万辉店销售的,标称甘肃宁县新纪元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甘桃干(生产日期:2024-1-3),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甘肃宁县新纪元果品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由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天祝藏族自治县三源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沃柑(柑橘类)(购进日期:2024-5-6),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