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20 13:31
,没收违法所得800元,处罚款15000元。
2024年4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对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酱板鸭进行抽检。经检验,涉案酱板鸭的总砷(以As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均不合格。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复检,仍不合格。经查明,当事人从山东某公司购进了100公斤的原料白条鸭,受长沙某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于2024年2月15日投入原料加工生产成酱板鸭,并全部销往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