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元旦期间价格行为和食品安全提醒告诫函
日期:2024-12-20 10:41
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以上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和食品经营行为。对有价格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督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处罚,并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价格、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留存相关证据资料,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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