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193号(关于防止斯里兰卡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日期:2024-12-19 14:57
  2024年12月5日,斯里兰卡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的加姆珀哈区(Gampaha)、普塔勒姆区(Puttalam)发生非洲猪瘟。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斯里兰卡输入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猪、野猪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斯里兰卡的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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