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192号(关于防止厄瓜多尔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日期:2024-12-19 14:55
  近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发布信息,确认厄瓜多尔发生猪瘟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厄瓜多尔输入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猪、野猪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厄瓜多尔的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来自厄瓜多尔的进境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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