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19 14:53
入来源。为降低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过渡期内,可统筹使用衔接资金对脱贫养殖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分类给予一次性奖补,缓解生产压力,稳定基础产能,促进稳定增收。对饲养能繁母牛、肉牛1年以上或饲养1年以后出栏出售的防返贫监测对象、其他脱贫户,可分别给予每头不高于1500元、1000元的补贴;对当年新生犊牛且饲养3个月以上的,可采取见犊补母的方式,按每头母牛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防返贫监测对象、其他脱贫户每户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和6000元。未享受过饲草料补助的脱贫养殖户,对种植全株青贮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