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6期)
日期:2024-12-16 09:48
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切实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标称外省市生产的不合格食品信息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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