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12 09:45
关于近期丰台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
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2024年第二十二期)
1、北京成寿寺红婆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红婆婆自选菜
当事人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未设立食品安全员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予川湘(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新川说自贡盐帮菜
当事人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