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11 09:15
为全面推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六安市市场监管局首创推行《六安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履职报告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总监履职报告制度》),进一步监督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总监履职报告制度》共12条,制度要求六安市A类、B类食品生产企业,由食品安全总监依法履行职责并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履职情况和提交年度履职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适用对象、总监职责、履职要求、奖惩建议等内容。该制度目的在于防范和控制食品生产过程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