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06 16:19
024年1月29日,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消费者举报辖区内红原手撕牦牛肉店销售假冒牛肉干后,随即对该店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现场抽样。检验结果为检出猪源性成分、检出牛源性成分。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掺杂掺假的食品。
行政处罚
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查封涉事产品,罚没合计46126.75元。
案例二
彭州市成都椰伦食品有限公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案
2024年3月6日,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肉制品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