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04 13:35
某肉制品厂生产的产品营养标签中钠含量的标示值与实测值不符的情况,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2024年2月19日,执法人员对浏阳某肉制品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随机抽取了该肉制品厂留样室内的涉案批次产品进行送检。经检验,该产品不符合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