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9号(关于进口巴西饲用水生动物蛋白及油脂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日期:2024-12-04 13:33
和卫生要求议定书》。
  二、进口产品范围
  本公告中的饲用水生动物蛋白及油脂是指水生动物(水生哺乳动物除外)及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制成的鱼粉、鱼油等动物源性饲料。
  三、生产企业要求
  (一)输华饲用水生动物蛋白及油脂生产企业经巴西联邦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以下称巴方)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推荐,经中方考核合格并注册登记。
  (二)输华饲用水生动物蛋白及油脂生产企业在巴方有效监督下,符合巴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输华饲用水生动物蛋白及油脂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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