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0号(关于进口巴西葡萄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日期:2024-12-04 13:31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葡萄(以下简称葡萄),学名Vitis vinifera,英文名Table grapes。
  三、允许的产地
  巴西伯南布哥州(Pernambuco)和巴伊亚州(Bahia)葡萄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及冷处理设施
  输华葡萄果园、包装厂和冷处理设施须经巴西联邦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以下称巴方)审核,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在每年出口季节前,巴方应向中方提供企业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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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