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45期)
日期:2024-12-03 13:41
虾皮,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市大云农贸市场屠国兴摊位销售的小青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杭州萧山新塘街道王偲沅蔬菜营业部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杭州殿锋蔬菜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杭州市西湖区汪姐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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