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0期)
日期:2024-12-02 09:51
柱蔬菜摊销售的百合,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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