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二十一期)
日期:2024-12-02 08:40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4.北京本宫爱分享餐饮店(招牌:老地方家常盖浇饭;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于辛庄村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一楼一层临25号-5(临时)(临时经营期限至2024年6月16日)后厨环境不卫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5.北京如家驿站餐厅(招牌:万州烤鱼;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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