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02 08:38
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博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驴肉火烧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9号9号楼一层107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阿古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武圣羊汤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76号一层17号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问题,违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