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被查处的餐饮单位(2024年第二十期)
日期:2024-12-02 08:38
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5、北京茂丰香香餐饮管理中心
  招牌名称:沙县小吃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1层1-17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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