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甘市监通告〔2024〕第13期总第104期)
日期:2024-11-28 11:32
椒锅巴(花椒味)(生产日期:2024-6-14),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七里河区龚家湾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甘肃陇之味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浆水(酸菜)(生产日期:2024-3-13),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武威市凉州区鲜鱼行店销售的草鱼(购进日期:2024-5-17),其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14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