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166号(关于防止利比亚国蓝舌病传入我国的公告)
日期:2024-11-28 10:03
  2024年11月6日,利比亚国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的黎波里省(Tripoli)、吉法拉省(Al Jifarah)发生蓝舌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利比亚国输入反刍动物及相关产品(源于反刍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利比亚国的反刍动物及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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