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20期)
日期:2024-11-25 08:37
(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楷丰小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早点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鲍庄村
  当事人未专池专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5、北京市鸿雅春饭馆
  招牌名称:羊蝎子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务滋村
  当事人后厨工作人员未佩戴发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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