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25 08:37
区周口店镇周口店村
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食品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北京吉福食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富士吉碳火烤肉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太平庄村
当事人后厨环境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