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2期)
日期:2024-11-22 14:19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修武县德中小吃服务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勺子),其中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长葛市姊妹快餐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勺),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新安县杨国福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光山县建飞餐饮服务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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