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20 08:56
产日期/批号:2024/4/3,规格型号:208克/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旺利达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邹城爱在壹加壹副食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冰峰(浙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汽水饮料(生产日期/批号:2024/5/7,规格型号:600毫升/瓶),二氧化碳气容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惠安店销售的标称为莘县天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丹皮(水果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24/5/12,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