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0期(总第484期)
日期:2024-11-20 08:56
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乐陵市玖记汤包店购进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阳谷万家福优超市连锁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鄄城县惠多生鲜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美团家家悦(潍坊昌邑富昌街店)(经营者为山东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昌邑富昌街店)在美团(手机APP)上销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利群集团蓬莱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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