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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日期:
2012-12-25 09:41
定报告并加以及时处置。
严禁未经检疫、没有检疫合格证明或证物不符的需求畜禽产品上市销售,确保上市畜禽及其产品的安全性。进入市场的活禽必须附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无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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