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食品安全】肉类产品进口申报指南
日期:2024-11-11 13:59
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评估审查后,确定该国家(地区)获得准入的肉类名单,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磋商签订议定书等双(多)边协议,规定对该类(种)食品的检验检疫要求。
  获得准入的肉类名单可在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首页信息服务产品监管重要信息陆生动物源性食品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xxfw39/cpjgzyxx/lsdwyxsp/fhpgscyqdgjhdqshrlcpmd/index.html)查询。
  三| 资质要求
  ①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的境外生产企业应由所在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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