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2-24 10:18
第二十二条承储企业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落实市级储备肉菜动用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市级储备肉菜动用计划。
第二十三条市级储备肉菜的投放点应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合理布局,原则上以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为主,以承储企业销售网络为辅。
第二十四条市级储备肉菜实行财政补贴制度,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与发放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级储备肉菜监测制度,对承储企业的基本情况、储备肉菜动态管理信息进行监测。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