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4〕10号)
日期:2024-11-01 13:43


热加工熟肉制品


1.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糟肉类、白煮肉、其他
2.熏烧烤肉制品
3.肉灌制品:灌肠类、其他
4.油炸肉制品
6.其他熟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以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经酱、卤、熏、烧、烤、蒸、煮、炸等工艺加工制作的非即食熟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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