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4〕10号)
日期:2024-11-01 13:43
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得将任何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物质添加到食品中。
  (三)生产过程关键环节控制。应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预制菜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并设立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如实、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和处置结果。鼓励采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对生产过程进行食品安全控制。
  (四)检验控制。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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