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6期)
日期:2024-11-01 11:04
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微生物污染问题和其他指标问题
  (一)新郑市张立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博爱县莱客堡小吃服务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台前县麦豆鲜子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6/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6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