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5期)
日期:2024-10-30 15:22
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开封市开发区裕鲲中式快餐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小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长垣市泽丰拉面馆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台前县延超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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