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30 15: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1大类食品1133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8大类食品23批次样品不合格,